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法典普法工作,响应樟树市普法办的要求,5月31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知识讲座在晶昊公司四楼会议室组织开展。活动邀请了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黄开莉律师在现场进行民法典的普法宣讲,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50余人参加了本次普法活动。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本次普法活动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黄律师开篇从民法典的背景、意义、原则等角度开启了授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大家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守的规范,旨在更深刻的解读民法典。授课期间,黄律师对民法典合同篇进行了重点解读:在从事商业活动时,应当形成证据思维与合同思维,不能依赖口头约定,同时强调,司法是保障权益的最后屏障;通过将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篇进行对比,向大家充分阐释了经济主体在对外交易中合同模板的使用规则、保证责任以及合同解除规则的重大修订。并为大家普及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常识问题。为了让大家充分感受法律的生命与律动,黄律师在授课期间除了进行理论讲解外,还穿插一些经典案例与实务案例,极大地提升了课堂的趣味性。
培训会上学习气氛深厚,大家边听边认真做好笔记,黄律师 还特就“居住权的设立”、“离婚冷静期”、“夫妻债务共债共签”等民事热点问题与大家普及探讨 。培训最后,大家还就情势变更原则、大宗采购物资价格波动、施工合同中安全条款以及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踊跃发言与提问。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活动,一定程度上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推动了民法典普法进企业,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